摘要
职位数量: 17
招聘人数: 30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04-11 16:30
工作地点: 银川
公告详情
宁东医院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内唯一集医疗、创伤急救、气体中毒、预防、保健、职业健康体检和尘肺病诊断资质的二级综合公立医院,是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医保、工伤、生育保险定点医院。2015年移交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管理。是中国职业病防治院联盟成员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医疗集团成员单位,与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和银川市口腔医院建立紧密型医联体关系,是上海化学工业园区医疗中心、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协作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宁东医院医疗专业队伍建设,根据医院学科建设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结合医院人员总量核定及各科室人员需求情况,本次招聘共设置17个岗位,招聘30人。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宁东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责;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宁东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8.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9.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10.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等人员不得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9:00至4月11日16:30,报考者须在以上规定的工作日内报名(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镇宁东医院备勤楼407室(人力资源科),要求报考护士、办公室文秘、财务科会计岗位人员必须现场报名,携带岗位要求相关材料,2年及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本人社会保险参保个人权益记录单。
2.网络报名邮箱:ndyyrs@163.com,网络报名填表信息不全、标注不清、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无效报名。
(三)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证件需提供复印件1份,报名资料(复印件)不退回。网络报名需将要求的所有材料按顺序扫描生成为1份PDF文件,文件命名方式为: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名登记表请在宁东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网站(http://ningdong.nx.gov.cn)下载。
(四)资格初审
由宁东医院组织人力资源科、纪律检查室和相关业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60分钟。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考试时间、地点会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网站提前发布公告。
(三)笔试加分
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加5分。
(四)面试开考比例
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员。对生源少或者专业性强的岗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可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资格复审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前复审。由医院人力资源科、纪律检查室和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合格的拟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宁东管委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会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宁东基地管委会网站提前发布公告。
(二)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公共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达不到60分(百分制)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
(一)体检工作由宁东医院具体协调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三)体检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九、考察
(一)由宁东医院组织人力资源科、纪律检查室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二)考察中发现因个人品德差、有不良政治或诚信记录、弄虚作假等行为且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的;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曾由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以及其他不宜聘为工作人员的情形的,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可取消招聘资格。
十、公示及聘用备案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报宁东基地管委会主管部门审批办理招聘手续。宁东医院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报主管部门备案,实行备案管理。
十一、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含加分)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以及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规定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十二、其他事项
(一)人员录用后与宁东医院签订劳动合同,与医院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缴纳五险一金。
(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或其他不适应工作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四)录用到宁东医院工作的临床医学类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医院相关政策可申报享受人才引进补贴。
政策咨询电话:0951-8632833宁东医院人力资源科
举报电话:0951-4687301 宁东医院纪律检查室
附件:
1.宁东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更多招聘机会,扫码关注医聘猫公众号,专属求职顾问推荐工作机会
